专用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重要凭证,与普通相比,有使用范围、作用、票面反映内容、联次和反映的价格等方面的区别。开专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开普通则了抵扣条件。
法律分析
专用除具有普通的功能与作用外,还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重要凭证,与普通相比,它有以下区别:
(一)使用范围不同
专用一般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从事生产经营应税项目使用;而普通则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应税项目。
(二)作用不同
普通只是一种商事凭证,而专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还是一种扣税凭证。
(三)票面反映内容不同
专用不但要包括普通所记载的内容,而且还要记录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银行账户和税额等。
(四)联次不同
专用不仅要有普通的联次,而且还要有扣税联。
(五)反映的价格不同
普通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税款与价格不分离;专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税款与价格分开填列。小规模纳税人和非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专用。
所以,开出普通和专用计算都是一样的,但开专用,购货方符合抵扣条件的(比如购货方是一般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认证抵扣,购买的不是不得抵扣的货物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开普通,除农产品、运输、小规模购买税控机外,购货方都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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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专用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重要凭证,与普通相比,有以下区别:使用范围、作用、票面反映内容、联次和反映的价格等方面不同。开出专用符合抵扣条件的购货方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而开普通则了抵扣范围。这些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在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
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或者停止向其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