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房协议:
1.房屋坐落于青岛市市北区台东街道芙蓉路128号2单XX63户,为居室中的主卧。
2.屋内设施有:双人床1张、衣柜1组、床头柜1个、梳妆台一组、电风扇一台。
3.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4.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5.该房屋月租金:租金为每月元,出租押金为元,押一付三。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及押金,如乙方未注满三个月,租金及押金一律不退还。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乙方违约,则扣除押金元。
6.乙方应爱护房屋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租赁期满,设施未坏,房屋内家具齐全,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7.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8.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9.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房屋内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损失。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燃气费及其他需要共同承担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
1.乙方不得在租住房内从事吸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所以后果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手写有效):乙方签字(手写有效):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手机号:手机号:年月日二房东出租赁合同范文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海淀区定慧西里31号楼5单XX,以下简称该房;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房,乙方租赁该房其中的一间卧,(单间),仅限乙方人居住,不得转租他人。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月日至月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
其中,水、电、气、物业、取暖、上网、有线电视等费用包含在租金内,耗电量大的电器除外,如:空调、电暖气等;
第五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押付,其中押金元,具体每期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它设备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重大损失,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听从甲方检查劝告。
第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九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房租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月日共2页,当前第1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