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奇游戏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如何认定贩毒犯罪未遂

如何认定贩毒犯罪未遂

来源:楚奇游戏网


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观相统一的严格犯罪构成要件所决定的。

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需要用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相一致来认定。即认为:贩卖毒品的当事人在主观上要具备贩卖毒品的意图,也就是主观犯意构成,同时还需要其已经在客观上实施了有偿的毒品转让行为,就是客观的构罪要件,这两个要件是认定贩卖毒品罪既遂的主要标准。

一、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等,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人民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二、偶然避险为什么是犯罪行为

因为必须主客观相统一,偶然避险在主观上只是犯罪行为,只有偶然契合了紧急避险的实施形态,所以偶然避险是犯罪行为。

没有避险意识,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客观要件的,属于偶然避险,与偶然防卫的处理原则相同。

偶然防卫,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符合了正当防卫的情况,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对防卫正当性的相关因素无认识的偶然防卫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偶然防卫也是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一种错误认识。因其不具有主观正当化事由,偶然防卫被作为犯罪看待是妥当的。同时,在基于故意的偶然防卫的场合,当发生了行为人预想的结果时,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在基于过失的偶然防卫的场合,如果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客观上又阻止了不法侵害的发生,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存在严重过失,则应追究行为人的过失责任,但在保护了重大利益的场合,也可以对行为人减轻处罚。而与此同时,在给他人造成的侵害很小时,则可以考虑免除处罚。说白了,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楚奇游戏网还为您提供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应注意贩卖毒品罪既遂的认定标准

贩卖毒品罪既遂的认定标准以“进入交易”为判断核心,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购买或卖出毒品中的任一行为并进入交易环节,即视为既遂;仅当行为人因意志以外原因明显未进行实质性交易时,才认定为未遂。具体认定要点如下:“进入交易”作为既遂标准司法实践中,针对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司法机关未采用传统的“交易完成”标准,而是以“

毒品犯罪既遂、未遂认定标准具体是什么?

实行了毒品犯罪的实行行为的就是毒品犯罪的未遂,没有实行毒品犯罪的实行行为的就是毒品犯罪的预备。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所谓...

张雨:盘点毒品案件裁判中的推定情形

二、贩卖毒品罪的既未遂问题推定原则:司法实践中,除极为典型的未遂情形外,原则上一律推定为既遂。争议时按从严打击要求认定为既遂。依据:最高人民前副院长张军曾指出,原则上不按未遂理论处理案件,仅对典型未遂案件按犯罪未遂处罚。三、吸毒者运输毒品问题推定规则:根据《武汉会议纪要》,吸毒者...

毒品犯罪未遂司法解释

如果行为人本来能制造成毒品,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制成成品的,如制造过程中被查获,则属于制造毒品罪的未遂。但如果按照行为人的制造方法,根本不可能制造出毒品,笔者认为,不构成制造毒品罪的未遂,而是不能犯,不构成犯罪。理由是,法律之所以处罚未遂犯,不是因为行为人实施了所谓的犯罪行为,而是因为行为人所...

贩毒追诉期最长是多久

毒品犯罪既未遂如何认定:1、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陆路输入应当越过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即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时即为既遂,否则为未遂。2、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是...

贩卖毒品罪未遂怎么量刑

法律主观:贩卖毒品罪未遂的量刑: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应当根据具体所贩卖毒品的种类和数量决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

控制下交付和诱惑侦查措施中贩卖毒品行为如何定性,广州律师有话说_百...

无害物替代:如果侦查机关以无害物对毒品进行调换,即使行为人实施了贩卖行为,由于犯罪对象不具备危害社会的可能性,致使行为人所追求的犯罪目标无法实现,因此应为对象不能的犯罪未遂。二、诱惑侦查中贩卖毒品行为的定性 诱惑侦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侦破某些极具隐蔽性的特殊案件,特意设计某种诱发犯罪的情境...

小偷举报贩毒案件怎么处理的

法律分析:是算犯罪未遂,小偷入室本身目标为偷盗物品,只是中途发现毒品后报案导致未进行完本身目标也就是偷盗原意,是算犯罪未遂,小偷入室本身目标为偷盗物品,只是中途发现毒品后报案导致未进行完本身目标也就是偷盗原意,算是偷盗未遂。偷盗未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常见问题

对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如何定罪?对于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在认定犯罪事实和确定罪名时要慎重。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查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其是为了实施贩卖等其他毒品犯罪行为,毒品数量未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一般不定罪处罚;查获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应以其实际实施...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