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通过前加或后加词语的方法,完整包含他人有较高知名度商标,故意造成混淆;
2.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将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进行变形,故意造成混淆;
3.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将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进行拆分注册,而后重新组合使用,故意造成混淆;
4.在非类似商品服务上,与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商标相同,恶意攀附他人声誉意图明显;
5.针对同一企业的恶意反复抢注、连续抢注。